时间:2018-05-24来源:水利部网站
本站讯 近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召开抓党建助推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动员会,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切实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,全市各级各部门紧扣中心、上下一心,勇于担当、迅速行动,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抓在手上、落到实处。7个县(市、区)及玉东新区、110个镇(街)、1490个村(社区),以及卫生学校等事业单位、两新组织、国企等领域党组织纷纷行动,近十万名党员干部全力以赴投身水环境综合整治“四大行动”。
一是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先锋承诺大行动。目前,玉林市共有268个市、县机关党组织,3678名党员干部先行作出承诺,做到“五不”,即不向河道乱扔垃圾、不向河道排放各类污水、不侵占河道、不在河道沿岸乱搭乱建、不破坏污水处理设施,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放在心上、抓在手上、扛在肩上、落在行动上,营造党组织、党员先锋引领,全民保护母亲河的良好氛围。承诺大行动正逐步向镇、村基层党组织延伸覆盖。
二是开展保护母亲河宣传大行动。推行“全域式”宣传,通过创新载体、分片包干、走访宣传等措施,让“保护母亲河、治理水环境、人人有责”理念更加深入人心,玉林日报、玉林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纷纷开设宣传专栏,加强宣传报道,迅速掀起“从我做起、带动全家、拉动社会”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热潮,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强大的舆论保障。
三是开展清洁江河志愿大行动。各级党组织主动作为,积极组建水污染攻坚克难先锋队、河道清洁党员志愿服务队。同时,在镇村以农村党员“设岗定责”为载体,设立劝导教育、义务清洁等党员先锋岗,划分党员河道责任区,按照就近原则,由生活、工作在江河边的党员认领,做到人人参与,人人上岗,形成水环境保洁常态化。
四是开展河道治理巡查大行动。建立市县镇村四级党组织河道巡查机制,通过网格化巡查、实时管理、联动处置,对全市南流江、九洲江等江河进行全天候监管。开展“党员河长巡河日”活动,落实县(区)级“党员河长”每月巡河1次以上,镇(街道)级“党员河长”每周巡河1次以上,村(社区)级“党员河长”每日巡河1次以上,通过大“河长”带动小“河长”,推动大河、小河治理工作同步向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