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19-04-08来源:水利部网站
本站讯 3月28日,广东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了最新修订的《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《条例》即日起施行。
《条例》规定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,以属地管理为主,统一指挥、分级负责。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由同级应急管理部门承担,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旱防风的组织、协调、监督、指导等工作,条例还明确了其他成员单位的职责与分工等。